临平区强制检定作业计量用具检定成果公告(2025年7月)
依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则及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发布强制检定作业计量用具检定成果的告诉》、(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临平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强制检定作业计量用具:燃油加油机88台(件),出租汽车计价器55台(件),血压计、红外耳温计等453台(件),检定成果合格587台(件),其间:红外耳温计4台(件)、血压计1台(件)、电子计重秤1台(件)、电子天平3台(件)不合格。现公示如下,详细详见附件。
依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则及省商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发布强制检定作业计量用具检定成果的告诉》、(浙质量发〔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将(临平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强制检定作业计量用具:燃油加油机88台(件),出租汽车计价器55台(件),血压计、红外耳温计等453台(件),检定成果合格587台(件),其间:红外耳温计4台(件)、血压计1台(件)、电子计重秤1台(件)、电子天平3台(件)不合格。现公示如下,详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