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切水果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大理州通报6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

  2025年5月,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人反映,大理市双廊镇XX杂货铺涉嫌店员在推销花茶时对花茶进行虚假宣传。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店内销售人员在推销过程中讲述花茶有养肝补肾、提神醒脑、解腻养胃、降三高降血压降血脂血糖、助眠安神、解抑忧缓解压力等功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生产经营的花茶作虚假宣传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中,对杜XX经营中使用的电子台秤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该台电子台秤未经检定,经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不合格的电子台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不合格电子台秤,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大理市双廊镇XX餐厅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该餐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冬季行动”中,对洱源县XX温泉度假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店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存在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杨XX的鲜切水果店进行全方位检查时,未在经营场所发现营业执照,并且当事人存在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鲜切水果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未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从事鲜切水果经营活动,并在经营中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水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和在标价之外出售商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马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6月,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鹤庆县XX酒店正在使用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没办法提供安装告知手续、安装检验、使用登记等有关的资料,正在使用的电梯未经检验。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鹤庆县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不再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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