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哥说事:阜宁这家卤菜店被罚300元!就因用了台电子秤?
各位老铁,今日鸣哥跟大伙聊个挺常见的事儿,可便是这事儿,让阜宁县沟墩镇洋大卤菜店掏了300块罚款。咱先揣摩个问题:开卤菜店用电子秤称重卖货,这不是不移至理吗?咋还能被罚钱呢?别急,咱渐渐说清楚。
先说这事儿的源头,得倒回到2020年1月12号。其时这家洋大卤菜店,从淘宝上一家叫“电子秤实体专店”的店肆,花318块钱买了一台“佰伦斯”牌的电子计价秤。咱看这秤的铭牌信息挺全乎:类型BPS-30,准确度等级Ⅲ,最大能称30公斤,最小也得200克,还标着履行规范GB/T7722-2005,出产厂商是厦门佰伦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乃至特意写了“本秤不具备欺骗性运用特征”。按说这秤看着没啥问题吧?
可问题恰恰出在运用前的一个关键步骤上。卤菜店把这台电子秤买回来之后,没按规则就事——没送到法定的计量检定组织去请求检定,更没拿到检定合格证书,就直接拿来给顾客称重卖卤菜了。这一用,就用出了违法的事儿。
到了2025年11月10号,阜宁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做出了处分决议。或许有人要问了,不便是没检定电子秤吗?至于罚钱吗?咱得看看法令是咋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归于强制检定规模的计量用具,没按规则请求检定或许检定不合格还持续用的,得责令不再运用,还能并处分款。别的《计量法细则》第四十三条也清晰了,这样的一种状况能够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所以终究的处分成果就出来了:首先得责令洋大卤菜店不再运用这台没通过查验的电子秤,然后罚款300块钱,这钱还得上缴国库。或许有经商的老铁要问了,啥样的计量用具需求强制检定啊?像这种用来给顾客称重计价的电子秤,必定的联络到买卖公正,就归于强制检定的规模,必须得先检定合格才干用。
鸣哥在这儿也得提示一下各位做买卖的朋友,尤其是用到电子秤、加油机这些计量用具的商家,可千万别图省劲越过检定这一步。这不仅是恪守规则,更是对顾客担任,也能防止自己被罚钱受丢失。究竟经商讲的是诚信,秤准了,人心才干更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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